有關本校提報108年度退休列管名冊業經本市教育局同意列管在案,其相關注意事項,請依說明段辦理
說明:
一.有關108年度申請退休之列管人員,前經本局107年3月6日協請各校慰留在案,各校108年2月底前申請退休之列管人員倘仍有放棄辦退、變更退休生效日或退休金支領方式之意願者,請依個別事由於本(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起至12月3日(星期一)止,檢附下列文件函報本局辦理:
((二)變更退休生效日及退休金支領方式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申請退休列管人員變更明細表。
一)放棄退休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申請退休列管人員慰留情形表。
二.有關108年3月底前退休人員退休案件送件日期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教育人員部分:申請108年1月至3月退休之教育人員,預計於107年12月7日、12日及13日臨櫃審查,惟各校送件日期將另行於本局教育網路中心公告系統公告,送件時應檢附完成核章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申請退休列管人員慰留情形表乙份。
(二)公務人員部分: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暨相關規定函報本局轉銓敘部審定,另應檢附完成核章之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學校申請退休列管人員慰留情形表乙份。
(三)請各校先行審查申請退休人員相關表件及年資是否無誤,倘有疑義年資,應先行查證,俾利辦理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