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08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名冊案,如有錯誤或遺漏請於108年1月18日前向人事室更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00272A號函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
二、「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相關規定略以:
(一)第2點:每年七月三十一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成績優良者,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勵金。
(二)第8點第1項第3款:直轄巿立學校及直轄巿轄區內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學校負責審查,列冊報各該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致贈獎勵金。
(三)第8點第2項:負責審查之學校應成立審查委員會,負責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之審查事宜。
三、
編號 |
姓名 |
初任公職日 |
服務年資 |
備註 |
01 |
馮0吉 |
078080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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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洪0陽 |
078080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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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周0豐 |
078080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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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陳0名 |
078080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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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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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姓名 |
初任公職日 |
服務年資 |
備註 |
01 |
張0洽 |
088080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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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王0華 |
088080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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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服務屆滿10年資深優良教師: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