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228連續假期原108年3月1日上班上課調整放假,依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依規定108年2月23日星期六補行上班上課
說明:
一.「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規定辦理.
二.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原228連續假期之108年3月1日上班上課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但須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故108年2月23日星期六補行上班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