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107學年度第二學期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 據:
(一)教育部訂頒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即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二、用人單位: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輔導室。
三、徵才職務: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四、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
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2目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職責如下:在教師督導
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五、資格限制:
(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工作態度積極、有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
(二)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三)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六、薪 資:時薪依法定基本工資計費,並依市府核定時數,在學校預算額度內,由
學校彈性調整上班時間,相關勞健保費依市府核定金額內勻支。每天服務不超過8
小時。
七、任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8年06月30日止。
八、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九、報名應備文件:
(一)求職報名表與切結書。(請自行影印或至本校網頁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貼於求職報名表後)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求職報名表)
以上(二)、(三)證件請於面試時攜帶正本繳驗,未帶證件者恕不面試,繳驗後當場發還。
十、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求職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即日起至
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輔導室(地址:臺南市永康區鹽行路2號)親自繳
交相關文件,報名期限為108年4月2日至108年4月9日(星期二)中午12:
00止,逾時無效。
十一、遴選方式:請於報名後靜待學校通知面試。
十二、錄取與分發:
依徵才類職缺擇優錄取,並擇優錄取備取1-2名,依序遞補候用。
錄取名單於108年4月12日(星期五)16:00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並電話
通知當事人。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台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六)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室,電話06-2531850轉704。洽詢人員洪主任或吳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