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臺南市為3名),每人致贈獎座乙座及獎金新
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
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最高可獲得8萬元。
二、請於109年3月2日(星期一)前提報推薦書、實地訪查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函
送本校輔導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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