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110)年後備軍人申請緩召日期
依據:
一、國防部後備司令部100年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
二、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08年7月24日國後動管字第1080010983號令頒「後
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修正案。
公告事項:
一、申請緩召日期:自109年4月1日至109年10月31日止。
二、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室填表申請。
三、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室洽詢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