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府動物防疫保護處109年9月15日動防保字第1091123592號函辦理。
二、旨揭繪畫比賽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及國中組4個組別各增列佳作5名(共計每組佳作各10名),以鼓勵學生踴躍參與;收件至109年9月30日截止,頒獎儀式改於109年11月7日動物保護宣導活動現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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