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電子帳單宣導
- 主題:申辦將電費收據改傳送至E-mail(電子信箱)
- 說明:1.申辦電子帳單之代繳戶(由帳號或信用卡扣電費)、不印寄紙本收據,每期電費減收5元。
2.非代繳戶、不印寄紙本收據(可由智慧型手機APP下載「行動比爾」、至超商(7-11、全家)刷條碼繳費),每期電費減收3元(105.12.31止)。
- 填妥「電子帳單申請書」,送台電代辦(郵寄、傳真或mail皆可)
- 用戶名稱(E-mail者)(若與用電戶名不同,請註明與用電戶名關係)
-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將預設為帳號、密碼)
- E-mail、連絡電話、地址(電號可由台電人員代查)
- 選”不寄送”可抵減電費
- 要收到紙本,選”寄送”
- 用戶簽章(右下角)
- 或自行上網登入(進「台灣電力公司」網站首頁、電子帳單服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