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福部110年2月26日衛部護字第1101460193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業務承辦人員協助轉知相關網絡知悉,並公告周知。 三、檢附來函(附件1)及服務資源清冊(附件2)各1份。
一、依據衛福部110年2月26日衛部護字第1101460193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業務承辦人員協助轉知相關網絡知悉,並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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