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落實COVID-19防疫工作,轉知教育部重申各校109學年度畢業典禮請務必配合停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7794號函辦理。
二、目前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多次提醒,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需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本局業以110年5月26日南市教課(一)字第1100670978號函請各校停止舉辦畢業典禮(諒達)。
三、未遵循相關規範舉辦畢業典禮者,除依相關教育法規究責外,將按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依傳染病防治法據以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