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6月9日南市教課(一)字第1100711498號來函
說明三 (一)2.國小畢業證書、高國中小學生物品及相關費用退費等,俟疫情趨緩後分流通知取回。
依據本局應變小組會議決議,趨緩=解除三級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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