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教育公告編號179500號及該局第179308號公告及本校公告諒達。
二、上開公告說明二參賽規定第三項參選組別,誤植「請以109學年度之年級區分」,修正為「請以110學年度之年級區分」。
三、相關實施計畫內容仍依該局公告179308號及本校前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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