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博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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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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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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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7 年 9 月 10 日府消預字第 1070968239 號函辦理。
二、近期火災災害事件頻傳,請貴校利用學校網站、公布欄、 LED 跑馬燈及家庭聯絡簿等管道,或透過朝會、班會等集會場合,向師生及家長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相關知識。並請於 109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前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第 12195 號調查表填復宣導情形。
三、檢附 LED 跑馬燈宣導標語及住警器電子海報各 1 份。
四、聯絡人:本局學輔校安科黃清瑩(電話: 06-2991111 分機 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