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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坤霖 - 疫情相關訊息 | 2022-03-31 | 點閱數: 141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1 年 3 月 30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10055862 號函辦理。

二、遵循之防疫措施:

(一)對象:本市各級機關學校人員。

(二)執行期間:自 111 年 3 月 30 日起至 4 月 6 日止。

(三)防疫事項:本市各級機關學校人員於上述期間內避免參加非必要之餐會。

三、針對近日疫情升溫,採取較嚴峻之措施,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並轉知所屬同仁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