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年 11 月 25 日師大化學字第 1081033342 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地點等研習資訊如附件計畫。 三、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逕洽中央團徐俊龍教師/新北市永和國中/alovelyboy5@gmail.com/0917-991-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