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洪嘉莉 - 人事 | 2024-05-07 | 點閱數: 69

臺南市政府 112-113 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打造溫馨友善職場,主動發現並適時協助員工解決各種可能影響組織效能的各別問題,於工作、生活、健康、組織、管理五大面向提供各項服務措施,期冀提升組織整體凝聚力及生產力,以推展整體競爭力。

貳、目標:
一、尊重員工多元需求,以數據化資料分析不同身分員工個別需求,提供分眾、客製化員工協助服務方案。
二、運用本市在地資源進行公私協力並連結各局處施政目標,推動「以員工為本」三級預防策略,旨在增強員工心理韌性,協助同仁有效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個別問題,進而提升組織凝聚力及競爭力。
三、強化員工 EAP 知悉程度及有效善用資源,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四、因應後疫情時代來臨,整合各項員工協助方案福利措施,打造本府健康職場。

叁、服務對象: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約聘僱人員、職工、駐衛警人員、臨時人員。

肆、綜合性服務

方案內容:

1 、工作面-軟硬實力兼具

2 、生活面-工作生活品質兼具

3 、健康面-照顧員工身心靈健康

4 、組織面-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5 、管理面-精進主管管理能力

伍、性騷擾被害人所需之相關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等必要之服務(如附件):
(一) 心理諮詢。
(二) 法律諮詢。
(三) 醫療諮詢。
(四) 社會福利資源。

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南市教人(一)字第 1130388323 號)

主旨:有關 113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於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之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 113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契約簽訂前:教師於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費用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二)契約簽訂後: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屆時將另案函知)應向受託單位申請支持服務,所需費用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前開自行至合格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之教師如有補助時數尚未用盡者亦同。
二、申請諮商輔導之教師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

相關網址連結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Menu.aspx?nsub=Y0000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https://www.tn.edu.tw/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