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員工協助方案(以下簡稱 EAP )業務宣導影音短片,及請各機關強化 EAP 委外服務之履約管理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 114 年 6 月 16 日總處綜字第 1141001140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1 份。
二、為期各機關瞭解當前公部門 EAP 政策推動重點,並增進業務辦理知能,以精進服務品質,總處製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置於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人員/EAP 專區/如何辦理 EAP ( https://www.dgpa.gov.tw/mp/submenu?uid=225&mid=223 )項下,請各機關參考運用。未來旨揭宣導措施內容如有增修,總處將配合更新,不再另行函知。
三、另為維護 EAP 服務品質,各機關如與廠商簽訂委外服務契約,宜於契約條款或招標需求中,明定廠商應提供具備合法資格之專業人員名單,供機關查核;並於履約期間,針對須依相關專門職業法律規定(如心理師法)始得執行之服務,落實查驗該項服務提供者是否具備合法專業證書或執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