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常態編班(新生、二年級、四年級)之學生若符合以下條件,則請於 114 年 7 月 5 日前至教務處辦理切結。
一、雙(多)胞胎學生
二、年頭年尾或早讀晚讀
三、身心障礙學生與同儕編為同班
四、校園性別(霸凌)事件經調查確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