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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蘇怡婷 - 教務處 | 2019-06-02 | 點閱數: 346

一、依據法官學院 108 年 5 月 29 日官院教和字第 108000098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名額合計 80 人,以曾參加過司法院或法官學院舉辦「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班)」之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為限。又前參加「107 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進階班)」及報名「108 年第 2 、 3 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班)」課程者,均請勿報名本次進階課程。

三、本次研習地點在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 2 樓 201 教室,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四、報名時間訂於 108 年 6 月 17 日 12 時 30 分至 6 月 21 日 12 時 30 分(額滿為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 http ://http://www.judicial.gov.tw/)。為利後續遞補作業,並備取人員 30 人。

五、錄取名單將在 108 年 7 月 3 日前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六、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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