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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胡家睿 - 教務處 | 2020-12-22 | 點閱數: 229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2 月 15 日臺教資(三)字第 1090180248 號函辦理(如附件 1 )。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局資訊中心)已於 109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舉辦旨揭計畫徵件說明會。會議資料: https://tinyurl.com/ycr8htn4 ,會議錄影檔: https://tinyurl.com/y9ougjmw
三、本次計畫期程為 2 年,分三種實施學校類型:[類型一]科技輔助自主學習、[類型二]5G 智慧學習應用、[類型三]5G 新科技學習示範。
四、請各領域視校內資源、教師數位教學能力與課程發展等提出申請, 1 校以申請 1 個類型為原則(惟[類型二]和[類型三]可同時申請)。
五、請有意申請之領域於 109 年 12 月 23 日前送交「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至教務處。
六、本計畫執行事項之補充說明:
(一)資本門設備:類型一及二補助之行動載具(平板電腦)等以及類型三補助之 VR 頭盔載具等,將由本局資訊中心統一發包採購後再配發到各計畫學校使用(平板將參考學校最大班級學生數進行配發、頭盔則每校至多 15 臺)。
(二)數位學習平臺使用數據:將依各校實際補助載具數計算數位學習平臺持續使用標準(使用學生數及停留時數)。由局端每月匯出因材網數據為主,其它平臺數據(如均一、學習拍、 Cool English 、 LearnMode 學習吧、 PaGamO 等)則需請各校自行從平臺匯出繳交經審查通過始得納入。
(三)電子表件請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之「資料下載」區下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楊語承專案管理師,電話( 02 ) 7712-9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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