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 110 年 1 月 2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167364 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旨揭計畫之教師,應依實施注意事項檢附提案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各 1 式 2 份,計畫頁數(含提案申請表)上限為 15 頁,請有意申請的教師於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前送紙本 1 式 3 份及電子檔光碟(含 1 份 word 檔與 1 份核章掃描之 PDF 檔)至教務處彙整。 三、檢附 110 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注意事項(含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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