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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蘇怡婷 - 教務處 | 2021-05-06 | 點閱數: 144

說明: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第柒章第七條第二項所定「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相關活動,引導家長關心班級及學校課程與教學之實踐,並能主動與家長正向的溝通互動,建立親師生共學的學校文化」辦理。
二、依本市課程計畫備查說明,學校應於課程計畫內訂定『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計畫』,並上網公告。
三、新課綱實施即將邁入第三年,為增進家長對新課綱之暸解,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並於活動中充分向家長宣導與說明學校落實之相關內涵或細節,以利型塑親師生共學之學校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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