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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蔡芃郁 - 學務處 | 2021-05-17 | 點閱數: 20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00058599 號函及 110 年 5 月 11 日教育部通報(如附件 1 ) 辦理。
二、因應社區傳播風險升高,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8 日(共 4 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 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請學校及幼兒園師生配合相 關限制措施如下:
(一)請提醒教職員工生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高感染傳 播風險場域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勸導 不聽者將會受罰。
(二)辦理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參與者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 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 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三)原則上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 (例如畢業典禮、校外教學等),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 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 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四)各類公共場域應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 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 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
(五)供應餐食應落實以下措施:
1應督導午餐製作、供應符合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 手。
2、校園餐廳落實「用餐實聯制」,並協助量測體溫、手 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 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使用隔板;無法落實前述措 施者,建議外帶用餐。
3、第二級疫情警戒未解除前,建議暫停學生外訂餐食或 加強外訂餐食送餐人員實聯制等管理及防疫措施。
(六)學校針對 100 人以上大班授課,應立即改善環境或調整授 課方式,採分班上課或遠距教學等防疫作為;針對通風 不佳教室、室內場所等防疫風險較高之授課或活動,需 優先改善。
(七)請提醒教職員工生搭乘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 眾運輸時禁止飲食。
三、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8 日期間,請學校確依前開說明辦理,如有畢業典禮、校外教學及畢業旅行等教學活動,請依「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 中心)規定評估,並依據各縣市所訂防疫措施辦理;倘各縣 市未訂有相關規定,且經評估後無法達到防疫標準者,則 延後辦理或停辦。
四、 110 年 6 月 8 日後之防疫等級及作為,視國內疫情發展,仍應 依照指揮中心發布相關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如下: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公眾 集會 https://www.cdc.gov.tw/File/Get /71ZL6_NZpp44F1hsXXC9bg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大眾 運輸 https://www.cdc.gov.tw/File/Get/R7oocJxYTv50IJg1Iteew
(三)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https://www.cdc.gov.tw /File/Get/QSBG1i2zx0k9PcOfzzre_A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國教署防疫業務窗口:學務校安組林欣 郁 04-37061357/e-3248@mail.k12ea.gov.tw 、胡文琳 04- 37061351/e-3309@mail.k12ea.gov.tw 。
六、另檢送 110 年 5 月 11 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防疫通報(如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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