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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珍 - 輔導室 | 2021-09-07 | 點閱數: 233

一、依據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推動家庭教育暨親職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日期:課程內容實施 3 次,每次 2-3 小時, 9 月 29 日下午 2 小時、 10 月 6 日下午 3 小時、 11 月 3 日下午 2 小時,共 7 小時。
三、活動內容:如實施計畫(如附件)。
四、參加人員請於請於 9 月 17 日(星期五)前往表單完成報名。
五、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
六、活動當日交通事宜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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