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胡家睿 - 教務處 | 2019-10-14 | 點閱數: 44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9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01667 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分以下類別申請,由本局審查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校數,擇優推薦,每校最高補助 2 萬元整。
(一)本市偏遠國民小學。
(二)本市一般國民小學。
(三)本市偏遠國民中學。
(四)本市一般國民中學。
三、申請補助項目:
(一)辦理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
(二)推動「班級讀書會」。
四、計畫審查作業原則:
(一)計畫中應說明辦理活動招收對象之特質,對於招募參加營隊等相關活動之學生,宜以中低收入者或需要閱讀寫作補救者為優先。
(二)計畫中應明確呈現各辦理活動之規劃時間、對象及內容,且說明預期量化及質化成效。
(三)活動規劃應以閱讀推動為原則,不得為考試取向,亦不得以購書為主要目的。
(四)計畫中應盡量加入 e-PIRLS(如數位閱讀平台、均一學院、 Moocs 磨課師等)及多文本閱讀之資訊。
五、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前將核章之申請計畫書(含附件 1~附件 4)一式 3 份送至本校教務處彙整,逾期不予受理。

:::

 

 

:::

行政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