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 112 年 12 月 20 日傳文字第 11221 號函辦理。
二、救助對象:為個案因疾病或重大傷害等緊急災難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經濟協助者。
三、有關該會辦理急難救助案實施要點等,請至該會官網下載(https://www.bliss.found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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