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依據教育部委託辦理「國中視覺藝術教學應用推廣工作坊」。
二、研習場次及詳細議程與報名方式如附件說明。
三、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可申請公(差)假及課務派代。
四、教師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且完成研習任務,將發予研習證明。
五、連絡窗口:胡宇婷專任助理( 電話:06-2533131 分機 7309 ,電子郵件:a98852875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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