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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蘇秀菁 - 學務處 | 2024-06-13 | 點閱數: 39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13 年 5 月 17 日法資字第 11311505300 號函辦 理。

二、為推動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 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治教學平臺,法務部與本部自 97 年起每年共同舉辦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期藉由辦理 旨揭活動,落實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協助學校師生運用全 國法規資料庫進行法治教學,發揮法治教育推廣綜效。

三、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一)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 科學校 1 至 3 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 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 1 至 3 年級)」分組競賽。2、活動方式: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 2 階段競 賽。 3、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 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4、網路初賽:自 113 年 8 月 16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25 日止。 5、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 5 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 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及「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及教育 局(處)。

(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1、活動對象:全國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 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 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 制專科學校)」競賽。 2、活動方式:不設教案設計主題,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 題,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 進行教案設計。 3、教案參賽:自 113 年 8 月 16 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8 日止。 4、活動獎項:各組取前 3 名及佳作若干作為得獎教案,並 設「推薦學校獎」,鼓勵教案推薦學校。

四、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貴局(府)及各校將本競賽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並 鼓勵師生自 113 年 8 月 16 日起踴躍至「第 16 屆全國法規資 料庫競賽活動網站」(填報網站: https://compete. law.moj.gov.tw )參與競賽活動。

(二)請貴局(府)及各校於 113 年 6 月 30 日前上網填復請貴局 (處)及學校活動聯繫窗口資訊(填報網址: https://www.moj.gov.tw/2818/119811/ ),以利後續活 動宣導與競賽聯繫。

(三)為使學生順利完成網路闖關,請貴局(府)及各校於報 名、競賽期間( 113 年 8 月至 12 月)將「第 16 屆全國法規 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 https://compete.law.moj.gov.tw )納入學校網路連結之「白名單」,避免競賽活 動期間,因各校學生同時間大量連結至競賽活動網站, 遭網路管理機制誤判為網路惡意行為而阻斷網路連結, 影響學生參賽權益。

(四)請貴局(府)透過縣市輔導團,以「議題融入課程」方 式鼓勵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參賽,並透過相關宣傳管道 加強協助宣導本活動,以利提升教案競賽活動之徵件件 數。

(五)請貴局(府)透過校長研習、學務主任研習等活動場次 擴大宣導,並請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運用校務會 議、教師研習及學生班、週會等宣導時機,加強宣導本 競賽活動要點,並鼓勵教師投稿教案及帶隊參賽。

五、檢附「第 16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 點」及「第 16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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