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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珍 - 輔導室 | 2024-08-22 | 點閱數: 2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19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1605 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採「第一階段─初審」、「第二階段─複審及成果發表」二階段方式辦理,競賽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

1、國小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學生。

2、國中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

3、本競賽為組隊報名參加,每組限 2 至 6 人,不受理個人組隊報名。指導教師及管理人員限任教於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老師。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最多 2 人,管理人員最多 1 人。報名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報名。得跨校組隊,以報名學校為代表學校。

4、報名類別:分為「數學自然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兩類,如同時報名兩類均通過初審,而有複審發表時間撞期之情形,應由所屬學校代表於複審發表序抽籤當天

國小組須於期限內經建興國中輔導室簽收為憑,國中組須於期限內經永福國小輔導室簽收為憑)。

(三)複審及成果發表:

1、資料繳交:由各參賽團隊隊長(第一作者)或 1 位指導老師/承辦人上傳至競賽報名網站(https://istudy.tn.edu.tw)。口頭發表簡報電子檔上傳期限自 113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1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截止,以上傳時間為準,逾繳交期限後不再接受更改,口頭發表當天不接受更換簡報檔。

2、口頭發表:國小組訂於 113 年 11 月 9 日(星期六)假建興國中舉行,國中組訂於 11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日)假永福國小舉行。

(四)頒獎典禮訂於 113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假建興國中辦理。

三、詳細競賽內容、格式規範及競賽期程等,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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