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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蔡芃郁 - 教務處 | 2024-08-26 | 點閱數: 14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 113 年 8 月 22 日中市教學字第 1130072050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 年 9 月 16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15 日。

三、申請對象: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申請方式:

 (一)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魏國鼎老師信箱( goodharumi@st.tc.edu.tw )彙辦。

 (二)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紙本,逕寄臺中市立崇倫國中彙辦,寄件地址: 40243 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 653 號,信封上請註明「113-1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 分機 724 ,魏老師。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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