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種以機車,年齡以 65 歲以上、 18-24歲為主
二、肇事主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號誌管制指揮
三、以人與汽(機)車穿越道路、車與車(同向擦撞、側撞、路口交岔撞)、汽(機)車本身翻倒、摔車
四、實地違規(交通部實地調查):以闖紅燈、未依規定 2 段式左轉、路口違停、紅燈右轉、行人跨越雙黃線居多
五、交通安全文化指標(交通部實地調查):本市表現 6 都最低,民眾守法與風險觀念不足
六、事故發生率最高之指標:
• 16~24歲
• 18~19歲
• 65歲以上
• 路口交岔撞
• 側撞
• 路口追撞
• 自行車
七、行為指標需加強教育改善:
n 未戴安全帽
n 行人違規
n 未依規定讓車
n 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n 超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