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 114年4 月 17 日臺教學(四)字第 1142801433B 號函辦理。
2.檢附說明一原函,請務必依規定完成轉銜相關作業,並確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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