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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黃淑珍 - 輔導室 | 2019-05-16 | 點閱數: 338

一、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二、研習日期: 108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
三、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6 樓第三會議室。
四、研習對象:
(一)高雄市、臺南市、屏東縣高國中小特教老師(優先錄取)。
(二)其他縣市高國中小特教老師。
(三)高國中小特殊教育輔導人員。
五、請學員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兩日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查
詢,確認是否錄取。
六、敬請惠允公(差)假與會出席,一年內補休一日,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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