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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顏伯霖 - 人事簡訊與宣導 | 2018-05-07 | 點閱數: 430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07003970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 107E0385223.pdf
    1) 107E0385223.pdf
  • 107E1555538.pdf
    2) 107E1555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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