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
一、藉由兒童權利公約推廣,促進各校更重視校園兒童人權環境,達成政策目標。
二、增進本市教育人員對兒童權利公約認知,了解《 CRC 》的一般性原則:「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與「尊重兒童意見」,實踐校園中。
三、透過友善校園輔導與管教辦法落實CRC 精神與內涵。
二、作品:
(一)規格:形式以單面彩繪、剪貼、版畫、等平面設計呈現為佳。直式、橫式不拘,A4尺寸大小圖畫紙(規格不符,不列入評選)。
(二)內容:可參考以下四個主題內涵任選一則為題,以簡要文字具體說明並搭配插圖呈現。
※主題內涵:
「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與「尊重兒童意見」。
(三)評選:主題內涵切合度 50%、創意表現 30%、版面設計編排 20%。
(四) 評審方式:由本局聘請專家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針對各參賽作品進行評審。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其他詳細比賽內容,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