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華民國第 56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南市評 選」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本市新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114 年 2 月 25 日新民小教字第 1140009173 號函辦理。 二、送件日期及地點等評選內容請詳參評選計畫,並請於期限內報名,以維護送件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