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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柳怡芬 - 學務處 | 2025-06-01 | 點閱數: 47

一、依據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與研究協進會114526日會秘字第114008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與條件: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小在學學生。

  ()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三、申請期間:114627日止。

 四、申請方式:申請書件請寄送至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李存敏館302室,逾不予受理。

 五、若有不盡事宜,請洽該會,電話:(035715131分機62242張小姐,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