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7 年 6 月 26 日藝演字第 1070002048 號函辦理。 二、有關 107 學年度指定曲及 108 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將一併與上開實施要點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 三、 108 學年度音樂比賽改革項目預告如下: (一)A 、 B 組分組制度重新劃分; (二)團體組成績公告改為僅公布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