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鑫
-
就業
|
2021-05-24
|
點閱數:
30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18 日臺教授青字第 1100000120A 號函辦
理。
二、勞動部考量近年大專校院之學生多有利用課餘時間及寒暑
假進行打工之趨勢,而衍生勞動權益受損及職場安全新聞
事件,顯示學生因缺乏勞動概念而遭受剝削之困境;又適
逢畢業季,畢業生即將進入職場,為使各學校打工學生、
應屆畢業生及職場新鮮人具備基本勞動權益知能,該部於
本( 110 )年度編製旨揭手冊,內容為「求職」、「就業」
及「轉職」等不同階段之勞動權益保障資訊。
gov.tw/service/16476/)及「全民勞教 e 網」補給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