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學生回家後確實執行,並加強清除住家戶內外之積水容器及孳生源~
1.若病媒蚊孳生源,經地方主管機關通知或公告,而未主動清除,經查核發現病媒蚊孳生源,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2.主動動手清除孳生源,落實「巡、倒、清、刷」,市府將派員嚴格巡查,查獲孳生源孑孓即告發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