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成績、獎勵紀錄、社團參與、服務學習及語言認證等項,不得因同一事由重複採計加分。 二、多元學習表現各項目採計依照「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辦理。 三、本區與共同就學區及變更免試就學區之學生,在就近入學項目其計分標準一致。 四、本區國中教育會考加註標示比序方式,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