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附屬國中部)具有學籍學生。
二、報名方式及件數:每校每類(海報、創意梗圖)採自由報名,惟每校每類報名 2 件為限(如各校自評後,亦有優秀作品不在此限)。
三、作品受理期限:參賽人員請於 1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作品切結暨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繳至學務處轉送承辦單位參加評審。
四、活動詳情請參考實施計畫(附檔)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