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林千鑫
-
就業
|
2020-06-29
|
點閱數:
465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投資青年就業方案(108-111 年)」辦理。
二、青年為國家永續發展與變革創新之重要動力,我國 15 至 29 歲青年失業率,雖已由 103 年度 9.06%降至 107 年度 8.47%,惟仍為國人整體失業之 2.28 倍,顯示青年仍需就業協助。
三、為協助青年就業,行政院前於 108 年 5 月 31 日以院臺勞字第 1080172693 號函核定本方案,期透過勞動部、經濟部、教育部等 8 個機關 48 項措施,協助青年掌握產業趨勢、確定職涯方向、提升就業技能及提供多元之就業服務,以順利接軌職場就業,並降低青年降低失業率。
四、本署為執行本方案之「伍、具體措施」項下之「四、就業服務」、「(三)強化就業媒合服務」內容,將自 110 年起,每年提供有意願接受就業服務之應屆畢業生資料予勞動部,再由勞動部各地就業中心,主動聯繫與關懷畢業生就業狀況,並提供專人客製化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