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傳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本市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如附件),請協助加強宣導,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09 年 8 月 1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90133804B 號函辦理。 二、請透過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社群軟體等),加強向全校師生及家長宣導,依旨揭公告事項配合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