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計畫重要事項如下:
(一)報名日期: 109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109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報名截止。報名後不得更換競賽人員,並於 10 月 23 日(星期五)前同步上傳英語讀劇劇本、英語團唱歌詞、英語說故事腳本至報名系統,逾時視同棄權。
(二)競賽評判標準及其他注意事項:
1、時間:
(1)英語說故事:內容以 3 分鐘為限( 2 分 30 秒舉牌, 3 分鐘按鈴停止,未立即停止者,扣總分 3 分),含進退場,以進入舞臺並發出聲音開始計時,英語即席問答 1 分鐘(回答評審提問)。
(2)英語團體歌唱:以 4 分鐘為限( 3 分 30 秒舉牌, 4 分鐘按鈴停止,未立即停止者,扣總分 3 分),以進入舞臺並發出聲音(含樂聲、人聲)開始計時(伴奏自備,惟不提供電源,現場音響可播音樂 CD , 並提供電鋼琴)。
(3)英語讀者劇場:以 5-7 分鐘內為限,含進退場,以進入舞臺並發出聲音(含樂聲、人聲)開始計時,(未滿 5 分鐘或超過 7 分鐘,扣總分 3 分)。
2、非主辦單位禁止錄影錄音:比賽中全面禁止攝錄影音,一經發現將由工作人員帶離會場。錄影光碟由主辦單位製作完畢後,統一於賽後發放。
3、指導教師不得進入競賽場地,英語團唱之播音及伴奏人員不列入敘獎。
4、文本原始檔案請以 pdf.檔案呈現,文本中不得出現校名、學生姓名,由承辦單位統一列印後轉寄評審。
二、線上報名請承辦人員確實核對無誤後再送出,務必再次確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中英文姓名,報名截止後不得再要求更改。倘因學校疏失,如指導教師、參賽學生英文姓名輸入錯誤、大小寫格式錯誤等,不予重製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