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人事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2-07-07 | 點閱數: 207

轉知市府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相關函示:

考試院為推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自111年8月1日起進入第一階段(試行階段),訓練期滿或結訓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或升官等(資位)訓練合格人員,將開始領取電子證書;

自112年起為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高普考、專技人員考試、升等升資訓練等)均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紙本證書不再全面發放。

惟及(合)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可於繳納證書規費後發給,符合免徵證書規費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發給。

 

另考試院為推廣上述數位化事宜,自民國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免徵電子證書規費。

 

111年8月1日以後及(合)格人員如收到考試院電子證書已製發之電子郵件通知,即可至考試院電子證書服務網(網址 https://mycert.exam.gov.tw/ )或國家發展委員會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網址 https://mydata.nat.gov.tw/ )驗證身分後進行下載,自行儲存、列印或提供查驗。

相關公文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