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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23-02-21 | 點閱數: 101

轉知教育局112年2月17日南市教政字第1120199022號函轉市府112年2月2日府政預字第1120164078號函

為貫徹「清廉勤政」及「透明公開」之施政理念,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適用人員係臺南市政府各一級機關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及區公所服務之人員,包含公務員、機要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技工、駕駛、清潔隊員及臨時人員。

摘錄執行重點如下:
(一)適用人員全體參與廉政倫理規範及陽光法案講習訓練:教育局政風室112年規劃辦理實體課程及推薦數位課程有:
1、「陽光法案系列宣導說明會」:8月至10月間辦理2場次,針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廉政法規進行專題演講,強化同仁廉能觀念。
2、「廉能及法治教育訓練暨座談會」:112年預計9月份辦理,邀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針對公務上易面臨的廉政風險加以說明並叮嚀、提醒,幫助同仁瞭解在依法行政、廉潔自持原則下,仍能兼顧政策目標及行政效能。
3、市府112年度政策性法定訓練組裝課程內含有「廉能政府與廉政倫理規範」(2小時),請同仁踴躍選讀。
(二)貫徹廉政倫理事件(含關切事件)登錄:教育局政風室每月初皆於本局公告系統周知提醒所屬機關學校,爰請要求屬員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確實辦理登錄報備作業。
(三)加強主管監督責任:請於內部會議或其他適當時機要求屬員嚴守職務分際,恪遵法規及嚴謹生活紀律,對於交往對象及前往處所應避免予他人有不當聯想及影響社會觀感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