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113年度游泳池救生員甄選簡章
- 性別、年齡不拘(男性役畢優)。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體育(相關科系)尤佳。
- 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見註1)。
- 具有教育部所訂「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8條規定之救生員證書(照),其救生員證格式須有「教育部體育署」字樣。
- 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及各式游泳技巧。
- 無性騷擾、性侵害、傷害或有妨礙執行業務相關之前科紀錄,且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上班時間及工作指派與調遣。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註1:依臺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2年1月
10日南市衛疾字第1020002308號公告規定,健康檢查項目為「胸部X光肺結核
檢查」、「傳染性眼疾檢查」及「傳染性皮膚檢查」等三項。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報名時間:公告日起至113年 5 月 20 日(星期 一 )下午5時止。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自行送達者,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憑)
- 報名地點:大成國中總務處,電話:06-2630011#601、602 。
- 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寄至總務處。(本校地址:臺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306號)。
- 聘用期間:113年 6 月 3 日起(或依正式上班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 工作時間: 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中午休息1小時。
- 工作內容:詳見僱用契約書第三點。
- 薪資待遇:
- 薪資:每月新臺幣28,776元(含自付勞、健保費用)。契約期間,因法令變更、政府政策或其他法定原因而調整者,經本校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後配合調整,須補發差額者亦同。
- 年終獎金:得由本校視年度預算額度酌予核發。
- 報名表(附件一,需檢附照片)。
- 服務經歷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
- 身分證正反影本。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救生員證影本。(應有「教育部體育署」字樣)
- 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 (未附者得於錄取報到時繳交,惟屆時如無合格證明文件,將取消錄取資格)。
- 切結書(附件二)。
- 切結書 (附件三)。
- 良民證(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
審查符合資料者,將以電話個別通知面試,不另寄送紙本通知,故提醒報
名人員務必注意手機來電訊息。
- 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 地點:本校中山大樓二樓會議室。
- 評分標準:包括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偶發事件處理、救生員經歷等項目。
- 口試時間:每人以15分鐘為限,含委員提問及答詢。
- 依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總分相同者依口試成績順序錄取,口試成績仍相同者,由本校抽籤決定之。
- 最晚於口試結束後7日內於本校網址公布甄選結果,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 正取人員接獲通知後3日內,應於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以確認其應聘意願,如有困難應於事先向本校聯繫說明,無故未於期限內未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 為簡化行政流程,本次備取人員資格,本校得保留其資格三個月(以公告日起算),保留期間如有游泳池救生員因故出缺時,得向備取人員依序徵詢應聘意願逕行聘用,不再重新甄選,惟公告後逾三個月時則另行辦理甄選。
- 本校游泳池營運期間,經本校錄取之救生員,當年度表現優良且考績無「考核丙等不得續僱」之情況者,得續聘1年。
- 本計畫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游泳池救生員相關規定辦理。
- 詳情請參閱附件報名表及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