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3年11月25日移署移字第1130139748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四)放寬國小組名額為「每滿30人得申請1名」:考量國小組新住民子女占總核發人數35%,且國小組之獎金核發金額較低,爰放寬國小組名額,由原規定「每滿60人得增加1名」,放寬至「每滿30人得增加1名」。
三、計畫申請報名系統於114年2月21日起至同年3月21日開放受理報名,請貴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周一至周五早上9時至下午5時30分,逕洽內政部移民署(02)2388-9393分機2525沈專員。
四、檢附本計畫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