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延平獅子會114年3月3日南市延獅成字第010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原臺南市公立國民中學。
三、申請期間:至114年4月7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每校1名新臺幣二千元。
五、校內申請:114年4月1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申請,或由師長推薦符合資格學生申請。
六、表揚時間:民國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下午6時表揚地點:東東宴會式場(台南市華平路156號。06-295-3688)。接受表揚學生請由家長或師長一位陪同出席,受獎完成,因受場地桌次限制,該會將另行準備西點餐盒由出席學生帶回,受獎學生將不一起共用晚宴。
七、其餘資訊詳如附件。